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助力我区营商环境发展,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价费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随发改函[2023]3号)要求,我局对照《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认真清理以原物价局名义或发改局名义制发、联合其他部门牵头制定的价费政策文件。此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3件,其中废止(含失效)29件,保留(含修改)24件,现予公布,具体见《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价费文件清理一览表》(附件)。
附件: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价费文件清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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