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曾都区服装节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23年“荆楚购·惠聚曾都”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计划,拟于4月底举办2023年曾都区服装节促消费活动,向全区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用于服装消费。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面向全区消费者发放服装节消费券的形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销售,增强居民消费和商户经营信心。
二、使用范围
经营地址在曾都区、符合“云闪付”平台报名要求的服装销售企业。
三、使用期限
自活动启动之日起至2023年5月7日24时止。
四、使用方法
本次服装节共投入资金100万元发放消费券,分三种面额,分别为“满320元减80元”、“满480元减120元”、“满640元减160元”。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的“曾都区服装节”消费券,采用“在线领(抢)券”的方式进行发放,每人最多仅可领(抢)一张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获得消费券的用户,可在报名参加核销的线下服装销售单位使用,消费券完整使用规则以券面详情页为准。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每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用户领(抢)的消费券不能转售,不能兑现,不可用于购买预付卡、充值卡等相关消费。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及时使用的消费券,或因个人误删除、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消费券丢失及不能使用的,相关消费券不予补发和恢复。
五、活动要求
1.参与此次服装节消费券核销的单位仅限服装销售单位(不包括销售服装的超市),且具有独立营业执照。有意向参与此次活动的单位于2023年4月27日12时前向曾都区商务局提交曾都区服装节促消费活动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与消费券核销的单位必须允许消费者在结算时享受现有折扣和消费券叠加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消费者加价或者收取额外的费用。
3.参与消费券核销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兑现,不能提供使用消费券购买预付卡、充值卡等相关消费,一经发现,将取消核销资格,并将相关人员和单位移交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4.“云闪付”平台负责做好电子消费券发放、使用和支付服务工作,提升对消费者的支付服务质量。
5.2023年曾都区服装节电子消费券发放促消费活动是全区重点促消费活动,区商务、区财政要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落实。
附件:曾都区服装节促消费活动报名表
曾都区服装节促消费活动报名表
年 月 日
单位(商户)名称 |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商户编号 | |||
营业详细地址 | |||
承诺书 1.我单位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湖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商务领域企业“黑名单”。 2.我单位已经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申报项目及资料符合有关规定。 3.我单位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进行销售,同意结算时享受现有折扣和消费券叠加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消费者加价或者收取额外的费用,如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我单位保证提供的消费券核销资料和消费者材料真实性。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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