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17号)文件要求,现对无法收回的旧证予以公告作废,作废旧证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执法编号
1 张艳梅 Z120500505
2 张晓宁 Z120500616
3 韦凤艳 Z120500606
4 刘超 Z120500609
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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