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依法对曾都区李朝富诊所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反者将被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医疗机构信息
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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