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现将五丰供销社周边地段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7日—3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地址:沿河大道116号,联系人:邹秋波,联系电话:0722-3319736,电子邮箱:176535051@qq.com。
附件:五丰供销社周边地段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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