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力帮助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共渡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经参保企业申报,区就业局审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核确认,曾都区2019年度第三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为34家,返还资金共计286909.9元。现将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于9月18日前与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冯建文
联系电话:3327326
附件:曾都区企业稳岗返还第三批明细表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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