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19-12-10 17:49
  • 信息来源:曾都区政府办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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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以“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为原则,切实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集中精力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勇于直视当前存在问题、督察反馈问题以及信访投诉问题,坚决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

三、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实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加强检查督办,压实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2.依纪依规对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3.严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信访举报件的整改销号标准,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办理回访和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整改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按要求每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加强检查督办,压实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2.做好移交问题的调查核实,提供相关人员信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处分意见建议。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干部进行批评约谈、诫勉及党纪处分。

3.按照“五严”(整改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责任传导从严,整改销号从严,督办问责从严)和“五个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的要求,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按时销号、结果高质高效。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区25个信访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进行公示,正在按程序进行销号。

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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