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市级财政拨付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3万元(随财函[2019]173号)。收到资金后,我办迅速通知各镇、办事处、管委会根据各地脱贫攻坚任务需求,考虑扶贫带贫成效按照文件要求,经区扶贫办党组会讨论,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会商,并征询镇、办、管委会意见,采取以下方式分配。
1.支持何店镇白庙村产业扶贫项目建设7.82万元。
2.秋季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资金。根据各地上报雨露计划补助等项目资金需求,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支持各地雨露计划补助等项目资金为:万店镇10.9万元、洛阳镇26.58万元。
以上计划拨付资金合计45.3万元。
特此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