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促进我区劳动者充分就业,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90号)、《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等文件精神予以公示:
区人社局对曾都区就业训练中心报送的2019年第二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培训时间、培训人数进行了审核,共有1028人培训合格,符合培训补贴条件,538人符合申请生活费补助的条件。共申请就业创业培训补贴887000元,生活费补助146098元,合计1033098元。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如对公示内容与事实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722-3315069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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