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澴河、漂水河、浆溪店河、㵐水河流域各级河(段)长:
按照“7•15”全区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监管的实际,为切实加强全区重要河流河段采砂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和各级河(段)长的监管责任。现将有关采砂管理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级河(段)长要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力度,特别是基层河(段)长要对流域内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上报河道内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巡河记录簿。
二、各级河(段)长要负责责任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采、运输、销售等监管工作,对责任流域内非法采砂、装运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河道砂石、违规囤砂、制砂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河长或上级河湖长办汇报。
三、督促许可采区的采砂单位及时修复采砂坑槽,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及时督促行为人修复遭破坏的相关河道设施。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