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7-05 15:43
  • 信息来源:曾都区政府办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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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曾都区政府批准成立的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现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79年7月1号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2日
  (二)报名地点:烈山大道86号曾都区人才服务局
  (三)报名办法: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招考人员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片三张,到曾都区人才服务局现场报名,签订报考承诺书。
  联系电话:0722—3221514  3225618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折合计算。考试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一周,若无疑议,按照选拔岗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若有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六、政审
  公示、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发现考生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考生录用资格。缺额按同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上岗
本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薪酬按年薪5万元(不含公司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薪酬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享有年休假。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2、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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