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区教育局综合学校布局、办学容量、生源分布、交通条件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详见附件1),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由各镇初级中学和小学教联体核心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须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考级证书、培训记录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坚决杜绝“掐尖”招生行为,不得将小学招生与幼儿入园经历挂钩。
(二)应纳尽纳,对点接收。各校须对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报到注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公平均等,同步招录。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对应公办学校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时间、同平台招生,同步完成学籍注册。
(四)阳光透明,便捷便民。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新生报名、审核、录取全流程纳入“随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运行。各学校应做好线下咨询及材料核验等配套服务,切实提升办事效率。
二、入学资格
(一)入学年龄与年级要求
1.小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年龄计算截止每年8月31日),其法定监护人应依法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原则上不提倡未满六周岁儿童提前入学,各校不得超班额放宽接收不足龄学生。确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初中。七年级招生面向2026年符合本区就读条件的全部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曾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父母(监护人)与入学子女共同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划片录取依据。监护人须提供房产证件,商业、工业、办公、阁楼、地下车库等非住宅类房产不列入认定范围。名下有多套住房的,以其中一套作为实际居住地确认对口学校。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在曾都区无自有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可凭祖辈合法房产作为认定依据。
(三)非曾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在曾都区拥有合法房产的,以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多套住房的按其中一套实际居住房产)确认就读学校。
2.随迁子女就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的,其监护人须持有城区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存记录及相应银行工资流水凭证;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的,其监护人须持有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租住地对应学校入学。若租住地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特殊群体保障
1.残疾儿童少年。全面落实“一人一案”安置要求,确保6至14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轻度残疾儿童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有学习能力但不便入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安排相关学校定期送教上门。各校应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2.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等政策优待对象子女,由对应主管部门审核资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在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优先安排到教育资源较优的学校。烈士、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根据监护人意愿直接安排入学。优待对象子女入学一律不受户籍限制。
3.多孩家庭子女。贯彻落实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原则上将二孩(或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以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三、操作流程
(一)网络登记(6月15日—6月30日)。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2026年秋季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网址:http://zwfw.hubei.gov.cn/)或“鄂汇办”APP,选择“随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入曾都区,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填报。填报前请详细阅读政策公告和使用教程。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00:00至6月30日24:00。错过上述时段的新生,可于7月21日—7月31日期间到片区所在学校进行在线补登记。未按时填报影响学位规划和录取工作的新生,开学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资格审核与学位派定(7月21日—8月15日)。
1.公办学校。
(1)依托大数据平台,对户籍、房产信息明晰的新生直接比对派位至相应片区学校。
(2)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房产信息未上网(如小产权房、公租房、租房,还建房等)及“三代同堂”的新生,由家长携带相关证件于7月21日至7月31日到片区内学校进行线下核查。线下审核坚持“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格按学籍表内容采集信息,保护学生及家长隐私。
(3)平台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将预录取名单发往对应学校,各校须在8月15日前完成对派位学生资料的审核及家庭走访,并将线下审核结果报送区教育局。
(4)区教育局将最终录取结果通过招生平台反馈至各校。随迁子女及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由教育局依据各校学位余缺统筹派位或调剂。
2.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结束后,全区统一时间、统一系统进行录取。申请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被预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缴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名额按顺序递补。正式录取的学生原则上须到录取学校就读。第一轮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按招生平台通知要求修改报名信息,由教育局根据户籍、房产情况及公办学校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22日—8月23日)。8月22日,区教育局向学校下发《曾都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学生或家长(监护人)于8月23日到校领取《通知书》,并在存根上签名,学校保留存根。
(四)解决遗留问题(8月24日—8月31日)。一是对因特殊原因未在网上登记的新生,可到区教育局进行补登记及线下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录取并下发通知书,确保应招尽招。二是对教育局审核同意的优待对象子女,接收学校须妥善安置,确保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能招尽招。
四、重点制度与行为规范
(一)规范招生报名信息采集。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坚持“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补充提供。各校须严格使用学籍信息采集表模板收集信息,不得通过非官方APP、小程序等渠道反复采集学生及家长隐私信息。
(二)落实初中择校生承诺制。凡公办初中新招录学生不符合划片入学条件的,入学前须与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名额分配生”资格承诺书》,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存档。此类学生即使就读期间在片区内购房,初中毕业升学时仍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到校指标。优抚优待对象子女不作为择校生管理。
(三)落实“学位锁定”管控机制。继续在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房产“学位锁定”措施。同一套住房在三年内仅可作为一户家庭子女对口入学的依据(自该套住房首次入学开始计时)。房屋产权变更后,前业主子女已占用入学指标的,“锁定”时间从前业主子女入学之日起延续计算。学生转学或跨区域就读的,视为学位已被占用。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不受上述学位锁定政策限制。
(四)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各校要畅通举报申诉渠道,建立工作台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将紧盯招生重点时段和关键岗位,加强全程巡查。对拒不执行招生政策、变相组织入学考试、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五)严查违规招生行为。严禁中小学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形式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赞助挂钩。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制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六)民办学校违规处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现违规招生的,视情节给予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不低于10%)、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五、组织保障与服务
(一)组建工作专班。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监督全区招生工作。
组 长:肖开韬
副组长:张光顺、樊力、杨香容、黄兴华、邹坤
成 员:陈东升、刘林、钟海滨、刘丰、王丹娣、程臣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陈东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做好学位供需动态监测研判,提前制定学位增加、班级扩容等应对预案。各校同步组建招生工作专班,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业务骨干值守招生咨询电话,并于6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方案、应急预案、招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区教育局教育股。
(二)主动宣传引导。各校要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致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家长的一封信》、推广招生平台操作指引短片、发布政策问答、在社区及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召开家长会等方式,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公布学区范围、入学条件、招生计划和咨询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三)建立健全热点区域学位调配机制。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及学位供给监测情况,对随迁子女集中、生源密集的热点学校,提前制定学位调配方案,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校须妥善处理片区内与片区外生源统筹事宜,杜绝出现大规模“大班额”反弹。
附件:1.曾都区2026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2.曾都区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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