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市曾都区乡村供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曾都区全域农村供水工程(一期)取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及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曾都区全域农村供水工程(一期)项目以白果河水库、桃园河水库为水源改扩建白果河水厂、桃园河水厂,新建水厂至何店镇、洛阳镇、府河镇供水主管线66.81千米,实现区域供水联调联供,提升区域应急供水保障能力。
白果河水厂、桃园河水厂取水工程均采用浮船式取水泵站,泵站由浮船和输水管组成。主泵房与副厂房呈一字型布置在浮船上,泵船外观尺寸为16.7米×8.5米×1.5米;主泵房安装3台S型双吸中开离心泵,2用1备,机组间距为3.2米。浮船采用厂家一体化的设备。输水管采用万向摇臂式接头,一根摇臂式输水管直径0.4米,输水管顶部安装人行走道,走道宽1.2米。摇臂式输水管臂长40米,通过设置在岸坡上摇臂式支墩的万向摇臂式接头与一根直径0.4米输水钢管相衔接。直径0.4米输水钢管通过接头与输水管路球墨铸铁管连接后接至水厂。
二、洪水评价分析和计算成果
基本同意《洪评报告》中取水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其中白果河水库20年一遇设计流量496立方米每秒,设计水位102.51米,50年一遇设计流量643立方米每秒,设计水位103.00米;桃园河水库20年一遇设计流量339立方米每秒,设计水位124.80米,50年一遇设计流量730.6立方米每秒,设计水位125.16米。
白果河水厂输水管网跨白果河电站尾水渠管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白果河水厂输水管网下穿白果河水库溢洪道管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跨白果河水库电站尾水渠10年一遇洪水为14立方米每秒,相应洪水位109.00米;穿白果河水库溢洪道管道,采用拖拉管法施工不占用行洪断面。
三、洪水影响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洪评报告》工程建成后占用水库库容较小,对水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2.基本同意《洪评报告》对该项目防汛抢险、施工期防洪影响、第三方水事合法权益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四、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洪评报告》消除和减轻洪水影响措施。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对水库河床进行恢复,对岸坡开挖面进行衬砌加固,及时清除项目建筑垃圾。
五、项目监督管理
1.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重大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2.项目涉水工程施工应选在枯水季,尽量避免在主汛期进行。建设单位在汛期施工应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3.涉水工程应在水库管理单位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水库及河道边坡稳定,严禁向水库、河道弃土弃渣。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涉河库便道,清除建筑垃圾,保证水库、河道行洪畅通。
4.因工程建设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建设单位妥善解决。
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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