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市曾都鸿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随州市鹿鹤大道(太山路-青年路)建设项目跨花溪河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及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随州市鹿鹤大道(太山路-青年路)建设项目道路路线北起曾都区北郊街道太山路,南至东城街道青年路,全长5200米,其中:太山路至星光一路长762米,红线宽30米,星光一路至青年路长4438米,红线宽40米。
鹿鹤大道(太山路-青年路)建设项目跨花溪河桥位于曾都区北郊街道七里塘村,属于新建项目,桥址以上流域面积11.31平方公里,流域长度7.31公里。该桥总长113米,属于大桥。上部结构采用3×35米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正交,桥面宽34.5米。下部结构采用打桩U台,桥台采用双排桩基础,桩径1.0米;盖梁横桥向长33.1米,顺桥向长2.0米,高1.6米;桥墩采用直径1.5米圆柱墩,下接直径1.8米桩基础,采用单排桩基础。
二、洪水评价分析和计算成果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桥梁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325立方米每秒,设计洪水位75.59米;桥梁所在河段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10立方米每秒,设计洪水位75.20米。
三、洪水影响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工程建成后对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该项目防汛抢险、施工期防洪影响、第三方水事合法权益影响评价的结论,工程建成后不利影响较小。
四、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
1.对桥梁左右岸、上下游河岸进行加固防护,对桥墩以及桥梁与两岸路基衔接处进行防冲加固处理。
2.桥梁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等阻水建筑物,清除施工弃土弃渣等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3.桥墩施工宜选在枯水季,尽量避免在主汛期进行。建设单位在汛期施工,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五、项目监督管理
1.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重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行政审批相关手续。
2.桥梁施工应在河道管理单位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堤防,严禁向河道弃土弃渣,要保证汛期河道畅通。
3.因工程建设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建设单位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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