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5622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8-09 09:14
编辑 张金莉 审核 谢沛霖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8-09 09:14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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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 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推进电子 证照和电子印章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领 域应用,拓展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社会化应用领域,全面推进电 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 不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各单位要主动配合推进电子证照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 的归集和签发工作,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签 章、同步发放。对本部门掌握的数据证照,应由本部门发证机关将数据归集到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并同步签章。

(二)梳理服务清单和应用场景。各部门应梳理明确可以使 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办理业务的事项,对已经纳入湖北省政务 服务网办理的事项,在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中应体现出电 子证照和电子印章使用的合规性;对尚未纳入的应用事项,要通 过政务服务大厅、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公开业务办理标准,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使用电子证照。

(三)推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实现证照互认通行。 电子证照与纸质材料、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 所有涉企服务领域应用,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执法等过程中互认电子证照,实现“一次采集、 一库管理、多方使用、互认通行”。

(四)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效能。引导群众和企业使用电 子证照认证身份,应用电子印章的电子文档数字签名功能。全面 应用身份码实现“一码通办”。企业和群众依申请领取使用电子 证照和电子印章,在办理事项时可免于提交纸质原件或复印件。 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 一律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实现政务服务“免证办”、“亮证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 应用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

根据本部门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执行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认 真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 业务办理中的应用,完善工作规则,强化监管责任,确保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各领域的有效性和应用性。

3.做好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多渠道开展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 应用宣传工作,公开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场景和使用方 式,提高群众和企业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知晓率和应用率,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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