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49045 | 主题分类 | 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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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字号 | 随曾发改发〔2022〕20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09:51 |
编辑 | 曾都区发改局 | 审核 | 张金莉 |
关于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随州市发改委《关于第六次动态调整随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和《市发改委关于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标准清单》、《曾都区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进行第六次动态调整。主要调整了三个方面:一是为方便查询,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单列;二是对《曾都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等;三是实行动态调整,因国家、省价格政策调整造成管理方式变化的,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或退出目录。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清单同步在曾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2022年9月7日
附件:(随曾发改发〔2022〕20号)关于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doc
附件:(随曾发改发〔2022〕20号)关于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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