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13 16:51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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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区住建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布信息29条,其中,财政预(决)算2条、议提案办理9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公示3条、“十四五”规划及解读2条、机构概况1条、行政执法信息及相关文件6条、回应关切2条、工作要点及报告2条、“双随机、一公开”公示2条;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32条;在“曾都发布”发布工作动态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区住建局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2021年区住建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平台各项栏目,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推动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区政数局公开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与各区直部门的业务交流,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以来,区住建局未制发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1件;办理行政许可36件;作出行政强制1起;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区住建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区住建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机关事务繁杂,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要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二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2020年度问题在2021年度的改进情况:2021年度,区住建局厘清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较于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了一定的提升。同时,积极参加区政数局公开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与各区直部门的业务交流,不断的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信息公开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

2022年度改进举措: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力求信息公开全面,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政策范围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强化监督和各项制度落实,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媒体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区住建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区住建局主办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6,会办3件办区政协三届次会议提案2截至目前9件建议、2件提案全部完成答复和征求意见工作,答复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区住建局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有关流程。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信息动态。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政策、办理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进行公示。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区住建局在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发布信息公示3个,公示了曾都区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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