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26 09:26
  • 信息来源: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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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便民、廉政、勤政的原则,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及信息发布,制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分管领导全面协调、专门机构具体承办、相关股室积极配合的工作运行体系,全面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

(二)严守保密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完善信息报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批,坚决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健康有序推进。

创新形式方法,全面提升质量。积极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及时在湖北省图一军人事务厅网站、“湖北退役军人”“云上随州”“曾都发布”等微信公众号、新媒体推送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信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扎实做好退役军人舆情监测工作,坚持每日收集汇总,全方位掌握退役军人舆情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回应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务信息6条,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其他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1

1

1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326

37

8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编写说明:可先适当综述。要注意数据间的逻辑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其他处理”项目:主要考虑极少数特殊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编写说明:可先适当综述。要注意: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们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及时公布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方便退役军人及军属第一时间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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