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26 09:24
  • 信息来源:曾都区医疗保障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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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曾政公领办发〔2021〕1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曾都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大医保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公开工作,将医保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提升群众服务效果的重要手段,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解下达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信息的筛选和报送,确保信息发布快速通畅,及时反映全区医保工作情况,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是规范管理。对信息公开的方式、载体、时限和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加快职能转变相结合、与提升便民服务功能相结合,做好医保政策和民生服务事项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质高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13

5

5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5430.97万(其中包括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保险5401.97万)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曾都区医疗保障局按时、按质、按量办理医保信访件101件,其中“阳光信访”平台8件、“市长热线”平台90件、上级领导批示件3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曾都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尚有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深度不够,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二是公开的方式、渠道、方法还有待改进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医保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抓好抓实规章制度的落实。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和审计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医保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微信、短信息、融媒体等自媒体平台,让群众更好地获取医保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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