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20 10:44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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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曾政公领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曾都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在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8条。包含部门动态、财政资金、招标采购、公示公告等信息。其中政务咨讯19条,信息公开98条,机构职能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没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以及省、市文件的规定执行,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及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配套措施,抓好网上公开。由办公室牵头,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具体落实,组织各股室依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开目录、规章制度等。

三是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各股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64

0

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264

0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5

-12

1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4248.6746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不够多元。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探索扩宽公开渠道。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即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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