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曾公开办发〔2019〕2号)要求,区水利和湖泊局高度重视,特向社会公布区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主要职能。一是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二是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三是组织实施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四是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五是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六是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七是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八是负责水土保持工作;九是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十是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十一是负责办理跨镇水事纠纷裁决事项;十二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十三是承担全区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机构设置。加挂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下设办公室、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规计财务与建设股、水政水资源股、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股、水旱灾害防御与水库移民股。
(三)办公地点、电话。办公地点:白云湖西堤118号,办公电话:0722-3820288。
(四)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分工,我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由局主管信息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二级单位确定一名同志负责本科室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夯实了责任,使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是推动政务公开。我局无独立门户网站,部门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在利用传统形式在政府网站、随州电视台、随州日报、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和平台上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基础上,利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时机,发放宣传手册,加强水法律法规社会宣传。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7 | 15 | 2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36 | 0 | 5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5 | 2004.76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如内容不够丰富,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够详细,公开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重视并加以解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区公开工作部署,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积极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的要求,对水利建设、水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均主动公开。2019年度,我局在国家重大项目库申报2个项目,一共完成招投标项目21个,其中3个项目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公开招投标,18个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公开招投标。2019年,我局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8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对代表负责,为群众服务的原则,自觉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强农村、惠人民的强力抓手,认真组织推进,积极抓好落实,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结,代表满意率达100%。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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