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8-02-11 16:3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国家税务局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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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曾政办电[2017]15号),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在年初全区国税工作会议上作了安排部署;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工作要点,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纳税服务动态、税收征管流程等重点工作公开要求,通过目标管理手段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有效地加大了推行力度。
    (二)着力做好重点工作公开。围绕我局税收中心工作,利用“e家亲”税收服务网站主动公开了税收政策法规等内容。
    (三)加强内外宣传工作。对内采取会议培训等形式,详细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以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曾政办电[2017]15号)的文件精神,使广大国税干部进一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与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对外通过税收宣传月、税企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纳税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面。继续优化“e家亲”税收服务网特色项目,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四)加强制度建设工作。2017年,我局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实现了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用制度促管理、按制度公开、靠制度促公开的良性机制。区局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明确了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内容和程序、范围和形式、时间和期限。
    (五)加强公开内容扩大工作。区局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重点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多层面的查询功能,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快捷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重点公开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规定。结合税收纳税服务,在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资格认定、涉税事项审批等方面,公开税收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岗位职责等内容,确保各项涉税事项方便快捷地办结。三是重点公开税收执法规定。针对信息不对称以及容易引发征纳矛盾等关键环节,全面公开税收执法的主体、权限、程序、依据、结果和救济途径,公开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执行等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四是重点公开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如全面公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标准、税收减免审批、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税收法律救济,公开税务机关负责人和办税人员联系方式和岗位职责、公开首问责任制等工作要求,密切了征纳关系,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公开形式创新工作。一是抓网站公开。对“e家亲”税收服务网进行改版升级,融税收政策查询、税收宣传、涉税咨询、疑难解答、违规举报、服务投诉、评价建议、学习交流等涉税服务功能于一体,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服务内容不仅涉及到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常规问题,也涉猎到软件应用、会计处理等高难问题。二是抓窗口公开。区国税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和电脑查询系统、编印《办税指南》等宣传资料,采取现场咨询以及信函、电话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既优化了税收服务,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抓媒体公开。区国税局通过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抓好日常税收宣传,及时刊登各项新的税收政策解读,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及税收优惠政策等社会关注的涉税事项。四是抓互动公开。区国税局巩固推进提醒、预约、延时、业务通办措施,保障纳税服务“受理—承办—回复—回访评价—结果分析”信息流转顺畅,形成“纳税服务部门主导,业务管理部门联动,基层单位快速响应”的纳税服务体系。
    二、创新机制,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
    1、公开内容。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e家亲纳税服务网站、新闻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达260条。主要公开了工作动态、法规公文、税收政策等内容。将确认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内、外部网络和在公共场所张贴告示等方式公开权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大力推行阳光办税。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展示相关个体阳光办税内容,公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核定定额的方法、程序、依据和标准;公布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向社会定期公开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户的核定定额,在各基层税务分局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或纳税人所处主要街道,以公示栏的形式公开曾都区范围内税务部门核定的定期定额管理户定税情况。
    2、公开形式。
    (1)服务窗口。按照服务内容、窗口设置、业务流程、服务标识、办税指南、服务制度、自助服务、文明用语“八统一”标准,狠抓办税服务厅窗口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服务。
    (2)税收宣传月。我局把每年四月份开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载体。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知识普及和送税法活动,包括利用纳税人学校平台、“与您有约”纳税服务公众体验日活动与纳税人面对面交流答疑、举行税企座谈会等,畅通了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
    (3)新闻媒体。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关注高、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及时发布重要税收政策信息。
    (4)移动媒体。创建“曾都国税”微信平台,方便纳税人随时了解税收政策,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涉税业务。
    (5)网站。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发布快捷、能双向沟通的特点,在 “e家亲”税收服务网发布信息,受理纳税人咨询。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细化。。
    2、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提高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的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举报监督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纳税人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局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广大纳税人知情权、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纳税人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国税信息服务。


随州市曾都区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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