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8-02-11 16:32
  •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审核人:张金莉
  •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的通知》(曾政办电〔2018〕1号)要求,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全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便民利民、依法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检验检测业务信息4条,机构编制信息1条,部门财政预算公开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举措
    2017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举措:
    (一)继续深入开展主动公开工作
    上报的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应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 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程序,中心全体人员应严格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部署,在所有信息公开发布之前,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查,审核后及时进行上网发布。
    (三)加大政府信息监督力度
    强化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措施,加强与法制、监察部门的沟通,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工作的规范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