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物价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7-02-09 22:11
  • 信息来源:曾都区物价局
  • 编辑: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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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严格价费文件规范化管理

1.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对截至20162月底物价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定调价文件进行清理,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的、已过时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15件价格收费文件予以废除。

2.根据曾都区审改办的安排部署,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结合部门职权,对行政职权进行梳理,申请减少三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部门权力清单,按规定上报本部门21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强化责任界限和责任追究。

3.按照《湖北省定价目录》的规定,依职权做好衔接,尽职履责。

二是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1.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搞好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更新,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2.依照职权,尽职履责。一是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6年春季开学起将曾都一中、曾都二中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二是配合区卫计局、区人社局转发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制定的随州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文件,督促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认真落实,并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三是规范司法公证收费。国家发改委字201651日起,废止证等司法专业服务收费政策文件,其收费标准由省制定。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督促司法部门在我省正式收费标准没有出台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省物价局下发的临时收费标准执行;四是加强短期培训收费管理,对区人社局、随州市曾都医院举办的短期培训班,认真审核,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从严审核。五是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了五眼桥小学.聚奎门小学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六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从111日起降低公安.民政等7个部门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了土地管理.住建等部门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三是履职尽责,优化价格政策环境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湖北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根据供水成本审核和调价方案的可行性论证,今年1月适时调整了洛阳镇自来水供水价格。经过成本监审,自2016年春季起调整了曾都一中高中住宿费标准。

四是稳定市场价格,加强价格监管和服务

为贯彻和落实好《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随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随州殡仪馆爆竹价格进销差率,重点检查了鞭炮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免费发放标价签500张,督促做好明码标价,遏制相互串通、哄抬鞭炮价格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稳定了鞭炮市场价格,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完成省局价格专项检查

我局积极主动的配合上级物价部门对电信、移动、联通通讯行业专项检查的处理工作。同时,还参加了湖北省物价局组织的对随州电信、移动、联通通讯行业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套餐资费中没含国内长话费、月租费改按日计收、补办手机卡仍收取费用及存在误导性价格标示等问题。今年3月10日至11号受省局委派又对随州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公司检查情况进行核查。

六是倡导诚实经营,大力推进明码标价工作

为加大明码标价宣传力度,我局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八周年纪念日和《湖北省价格价格条例》宣传日活动,通过采用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提醒告诫函等方式,扩大价格法规政策和价格举报在广大群众中认知度,提高全民价格自律意识。314 日,我局在随州解放路银泰随州购物中心门口,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群众价格咨询多起。为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八周年和《湖北省价格价格条例》宣传日活动,我局又于530日随州购物中心西门口参加市局统一举办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8条;设立宣传、举报与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今年3月份,我局会同区食药监局和区商务局,在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经营规模、创建意向等进行了现场审查时,将规范明码标价作为参加创建条件之一,全面普及早餐店明码标价。该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

七是提升服务质量,搞好价格认证工作

价格认证工作是我局的主要服务职能,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各项规则,共开展涉案、涉纪、涉行政价格认定事项103件,认定金额820万余元,无一例重新鉴定或复核裁定,为司法公正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

八是服务三农,扎实搞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是国家制定“三农”政策及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农业生产者与经营者调整种植结构和经营方式的重要参考,根据省成本局统一安排,我区担负中籼稻、小麦、玉米、花生、棉花、油菜籽、生猪等7个农产品20个项目的常规调查、和生猪月报调查任务,一年来我局共完成190项成本数据的调查和上报任务,调查任务上报率100%,完成调研及分析材料近17篇。

九是价格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测

年,我局进一步健全了价格预警工作机制,在9个监测点对群众生活必需的粮、油、肉、禽、蛋、奶、菜等300多个商品价格实行日报制度分别上报国家和省,上报监测数据14630组次、上报价格监测分析报告28篇,随州市物价局网站采用3篇,区政府采用1篇,随州日报采用2篇,实时监控全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市商品房销售价格、重要物资储备和保障“菜篮子”供应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预警。5月份,区政府领导对我局上报《随州市4月份蔬菜价格分析》做进一步批示:针对我市蔬菜价格居高不下,请区物价局对全市蔬菜价格进行调研,查找原因,提出建议。我局迅速组织专班于518-20对市郊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蔬菜种植企业及种植户的种植情况、市区蔬菜流通的主要模式及价格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并写出调研报告《曾都区物价局关于随州市市区蔬菜价格调查报告》,得到区政府孙区长的批示,并刊登于《曾都政务信息》特刊(11),区政府办已向《随州政报》推荐。

十是加强监督,开展各项价格专项检查

今年来,我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企、涉农价费专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行政事业收费检查、明码标价市场巡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药店专项检查,检查单位60余家,查出违法违纪金额200多万元,全部清退处理。

十一是发挥12358”举报平台,认真落实价格举报工作

2016年,我局接到人民群众价格举报案件50件,落实查处50件,无论群众的投诉或咨询,都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桩桩有落实。所有投诉举报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今年2月,不断接到人民群众反映文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户口代办管理费的举报,接到举报后我局迅速派人调查了解、检查,取得了相关的证据,该公司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双方经过调解妥善解决户口代办管理费的问题。该举报件查处后,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满意度提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树立了物价部门在社会上的高大形象。

  

  

  

曾都区物价局

2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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