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政处罚:(1)限期停止活动的;(2)撤销登记的;(3)没收非法财产;(3)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4)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许可:(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后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并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行政许可;(3)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4)撤回或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5)经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办理期限的行政许可。
(三)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权益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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