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事业单位登记)
  • 发布时间:2023-03-25 10:17
  • 信息来源:区委编办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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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1)限期停止活动的(2)撤销登记的(3)没收非法财产;3)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4)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许可:(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后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并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行政许可;(3)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4)撤回或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5)经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办理期限的行政许可。

(三)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权益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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