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2]5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鄂财监发[2022]6号)文件精神,曾都区财政局于2022年7月-10月,对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西城街道办事处、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健康局、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曾都区五丰学校6个单位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利润、财务核算、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六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会计科目处理有误、工会经费未计提直接列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和附件不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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