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消费温馨提示
  • 发布时间:2023-03-15 08:49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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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就医用药,切勿轻信“祖传药”、“特效药”,耽误了就医治疗的最佳时机。

1到正规药店或合法医疗机构购药不要随意购买街边摆摊销售的药品或拨打违法小广告订购药品,不要被所谓的“秘方”蒙骗

2购买药品应当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标示为“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卫消字”的不是药品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的广告,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

3使用药品前要认真查看药品包装标签有关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是否齐全

4注意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

5、酒后使用降压药、抗生素、抗精神病药物、降血糖药等药品可能会导致严重不良反应。正处于服药阶段的患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宜饮酒

6、消费者在购药及用药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可向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在朋友圈、微信群、集贸市场、广场上打着“祖传药方”“神医神药”“包治百病”等旗号兜售不明药丸,往往都是小作坊、黑窝点通过自行加工合成的假药劣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将持续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药品、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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