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机构
  • 发布时间:2023-11-07 08:3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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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内容流程要求举报电话及投诉渠道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机构曾都区精神卫生中心烈山大道700号全天24小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1、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管理。
2、制订辖区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3、统筹协调落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4、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及培训等。
5、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区域内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建设。
6、对辖区内发生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应当积极组织开展调查,并逐级上报调查结果。
7、与政法、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详情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1、报告患病率达5‰;2、规范管理率达80%;3、服药率达70%;4、规律服药率达50%;5、面访率达80%;6、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80%;7、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达60%。3314666/医院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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