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益事业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检查”栏目情况说明如下:截止目前我单位2026年暂未收到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投诉举报。
特此说明!
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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