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第三批)
  • 发布时间:2025-07-03 15:45
  • 信息来源: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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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第三批共4件(编号:D3HB202405100042、D3HB202405130042、D3HB202405150062、D3HB20240529001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编号D3HB202405100042、D3HB202405130042、D3HB202405150062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3件交办件(编号:D3HB202405100042、D3HB202405130042、D3HB202405150062)以上3件均为同一交办事件,(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曾都区播鼓敦大道湖北齐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每天夜里偷偷排放废气,严重影响附近居民身心健康”问题。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2024年5月14日,再次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该公司类似问题交办件后,当日上午曾都区副区长罗俊涛带队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一般正常情况下使用夜间底谷电价梯次,铸造工序白天不生产,生产时间夜间12点至早上六点左右。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铸造生产线4个熔炉3个启用、1个没有使用,铸造熔炼过程中中频熔炉吸尘罩、布袋除尘器、“异味净化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由于紧邻公司道路对面2018年新建一处住宅小区,距离不足50米,企业生产过程排放的粉尘和废气即便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与群众切身感受还有一定差距。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说年底搬迁至柳树淌工业园,但是该场地目前还是农田”问题。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为有效解决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曾都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27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尽快启动湖北齐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搬迁工作的请示》,并成立搬迁工作专班,随后完成资产评估,于2022年4月确定土地规划选址于北郊街道双寺村,于2022年6月22日向市政府提出《关于调整湖北齐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搬迁用地规划的请示》。在同该企业法人代表协商具体搬迁事宜中,该企业法人代表提出变更土地选址,要求搬迁至南郊街道柳树淌工业园,新址位于柳树淌工业园中神威矿山法人何奎所有的75亩土地。为服务该企业用地搬迁,曾都区人民政府同何奎多轮协商,于2023年8月18日将何奎所有的75亩土地予以收储,于2024年4月依法出让,齐鸣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正式摘牌。2024年5月上旬新厂已动工建设,不存在该地目前还是农田问题。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多次受到环保部门督察整改,但没有任何效果,信访人投诉给当地环保部门,回复说检测达标,但附近居民15日凌晨还是发现异味刺鼻,难以入睡”问题。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针对多次出现群众举报该公司异味问题,曾都区人民政府及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服务该公司选址搬迁工作的同时,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督导该企业在现址先后更换清理了厂区内混砂设备破损除尘布袋、铸造车间破损帆布帘和玻璃,完善了铸造车间封闭措施;关闭了手工生产线;一次性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16万元,在车间顶部新增喷淋除异味治理设施。

2020年9月,曾都区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信访人座谈会,回应信访人环境关切。同月,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熔炼车间中频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定期维护,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和集中收集等处理措施、未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向公司送达《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随环罚(2020)44号),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11万元的罚款。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环境管理。提高职工环境意识,规范操作设备,在搬迁前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和减少无组织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定期更换清理了混砂设备破损除尘布袋,确保除尘效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组织开展环境监测。2024年至今,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夜间排放污染物组织监测,未发现污染物超标。

三、加快搬迁进度。目前湖北齐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在南郊街道办事处完成土地奠基工作,新厂房已准备动工建设,目前厂房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预计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铸造车间搬迁工作。

四、是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积极报告企业搬迁动态情况,妥善化解厂邻矛盾。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公司已组织多轮全员环保专题培训,重点宣贯粉尘与气态污染物控制要求,员工环境意识显著提高。设备操作规程已全面修订完善,并张贴于各操作岗位,确保员工严格按规程作业,杜绝违规操作。

2.在整体搬迁过渡期内,公司已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搬迁前污染防治特别方案》,对易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环节(如物料转运、破碎、混砂等)采取了封闭、加装集气罩、增加喷淋抑尘等强化措施。

3.混砂工序破损的除尘布袋已于检查后立即全部更换完毕,并建立了除尘布袋定期检查、清理和更换的台账制度。

4.加强了对所有除尘、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2024年5月14日,曾都区工作专班联合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该公司周边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会上通报了该公司污染治理措施整改情况和搬迁进度。目前,搬迁项目厂房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安装调试设备。

调阅近年来该公司自行监测数据显示,各指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信访人反映情况,也及时组织突击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二、编号D3HB202405290015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事项交办事单:D3HB202405290015号: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办事处南郊工业园正大养鸡场,距离居民区不足一百米,异味扰民该问题已持续数年。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2024年4月23日,曾都区工作专班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湖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肉鸡05A号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场处于消毒阶段,鸡舍处于空栏状态,没有养殖行为,现场未闻到异味。经了解,该批次肉鸡2024年3月4日进栏,4月20日养殖成熟全部出栏并清栏清毒完毕。

南郊正大养殖场建场时周围100米内并无居民区,随着城区规划范围的调整和南郊街道的发展,如今该养殖场周边逐步建起其他企业和居民区,最近距离区不足100米。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已持续数年”问题,2021年,南郊工业园内的柳城寓墅小区开始建成,距离南郊正大养殖场约500米左右,5栋306套住房大部分开始居住,养殖场异味问题投诉开始增多。

2023年在异味明显时,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联合南郊街道办事处,(肉鸡进栏30天至出栏前)组织了2次突击监测:2023年10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委托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肉鸡养殖场的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根据[隨环监(JD)字第2023058号]《监测报告》显示,该鸡场的无组织废气监测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2023年1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对该肉鸡养殖场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SW[检]字202312038号《检测报告》显示,该肉鸡养殖场的无组织废气监测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2024年5月31日,曾都区工作专班现场核查时了解到,该肉鸡养殖场处于待养殖状态,不具备检测条件。调阅相关资料显示,该肉鸡养殖场“异味扰民”问题确实持续数年,曾被2021年中央、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要求整改,该肉鸡养殖场虽加大环保投入,持续落实整改,且监测数据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由于养殖场与居民区较近,仍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最近一批肉鸡已于2025年6月15日全部出栏,清栏消毒工作同步完成,目前维持待养殖状态。

2.场内所有可能产生异味的环节(如鸡粪堆积区、饲料加工区)已彻底清理并消毒,从源头消除异味产生条件。

3.新增的喷淋除臭设施已完成维护调试,确保下一养殖周期启用时高效运行。

4.监测数据虽符合国家标准,但因养殖场与居民区距离不足100米,感官异味仍对居民生活造成间歇性影响,尤其在东南风向或高温时段。


5.2025年5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南郊街道相关同志和企业负责人一起将部分投诉业主请到鸡舍内向其通报整改情况,并就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短时恶臭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得到业主代表认可。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目标要求,以上信访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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