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2年第9期)
  • 发布时间:2022-10-26 16:4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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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随州文峰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30日,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对当事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随州文峰店食用农产品白芝麻进行抽检,抽检单编号为:NO:2022农0650,经抽样检验,白芝麻中的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从安徽碗中宝食品有限公司以22元/kg的价格购进白芝麻10kg。销售价 27.8元/kg,至案发时已销售8.6kg,货值金额共计239.08元,扣除人工水电等相关费用未获利。剩余1.4kg已自行销毁。2022年7月28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无异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白芝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配合调查,及时召回不合格商品,减轻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处罚款20000元。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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