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民政局2021年1-12月惠民惠农资金、临时救助对象公示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2021 年全市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供养标准 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21]17号)要求,按照城市低保标准:63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536元/人·月,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272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020元/人·月。现发放城市低保金2546.96万元,农村低保金2788.85万元,城市特困供养金178.61万元,农村特困供养金2185.84万元,临时救助金663.73万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明细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随州市烈山大道戒烟堂巷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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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1年1-12月惠民惠农资金、临时救助对象公示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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