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2022-05-31 10:16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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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要求,稳定实现综合救助、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持续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的稳定,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范围。依托省民政厅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加大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

2.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后评估。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开展排查梳理,了解兜底保障任务完成情况,掌握存在或面临的主要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国家、省、市、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后评估准备工作。

二、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3.加强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根据省、市精神,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发挥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统筹职责,协调教育、人社、住建、医保、应急等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好救助职责,推动在全区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4.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5.做好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及落实。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及时测算、调整在册低保、特困对象享受金额。及时按月足额发放救助金,同时积极协调代发金融机构提供免费短信提醒服务。落实好社会救助标准同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6.持续优化救助程序。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审核确认条件,拓宽低保申办渠道,简化审核确认程序。

7.规范社会救助领域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推动镇、街道、管委会通过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直接受理社会救助事项。全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办理流程和承诺时间统一确定为22个工作日。不断畅通社会救助求助和申请渠道。

8.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对有关收入、支出、财产状况等必要的证明材料,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告知承诺后,按照告知承诺的方式进行核查;不适用或申请人未选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则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核查。

9.深入推进“温暖救助”。探索开展为救助对象提供"幸福清单",手机短信提醒等便捷、温馨服务,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10.深入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类项目。通过购买服务,为全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走访探视、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需求,解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            

三、推动核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11.规范核对工作流程。严格落实“逢救助、必核对”要求,在对低保、特困和支出型临时救助进行审核确认前,必须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坚决杜绝未核对、先确认的违规情况,同时每半年组织对在册低保、特困对象进行一次集中核对;严格遵循“先授权、后核对,无委托、不核对”的要求,坚决杜绝核对授权委托不规范的情况。

12.确保核对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交换、存储、使用、宣传等环节加强数据保护和运行维护,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核对平台安全运行。

四、强化救助领域责任落实

13.加强工作领导。继续争取区委、区政府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纳入区对镇、街道、管委会党政班子政绩目标考核范畴。充分发挥好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通过协调机制解决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疑难个案等重点、难点工作。

14.加强政策培训。围绕政策变化及日常难点问题结合实际案例,组织开展区、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集中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村(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15.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乡村振兴与民生领域”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整改。

16.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继续对全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做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等工作。

17.加强安全管理。一是加强矛盾排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源头治理,确保社会救助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不出区”、“不上网”。二是加强安全管理。重点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情况,确保照料服务协议签订率100%,督促照料服务人履行义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有质量、安全有保障。三是加强急难救助。对因灾情疫情等特殊情况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导致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18.加强廉政意识。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发放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账号等信息一致;建立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存折银行卡代管台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登记备案的低保对象,区民政局全部进行入户复核;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区社会救助领域坚决杜绝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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