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民政厅 省残联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民政发〔2015〕45号)、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25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0元。
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共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376.938万元,每月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63人,21.441万元,重度护理补贴5489人,54.89万元;
2023年1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58人,21.406万元,重度护理补贴5436人,54.36万元;
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34人,21.238万元,重度护理补贴5375人,53.75万元;
3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11人,21.077万元,重度护理补贴5381人,53.81万元;
4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998人,20.986万元,重度护理补贴5398人,53.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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