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是什么,安置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 发布时间:2026-06-25 17:15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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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变化,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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