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民办学校:
根据《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鄂教规〔2011〕8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鄂教发办函〔2019〕2号)文件要求,区教育局于3月中旬组织专班从党建、教学、财务、后勤、安全等方面对随州机电工程学校、随州市外国语学校、随州市曾都区白云双语学校、随州市曾都区东关外国语学校、随州市曾都区兴汉东学校、随州市曾都区阳光学校、随州市金太阳学校等7所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未发现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情形,年检结果均认定为合格。
曾都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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