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4-29 09:34
  • 信息来源:曾都区教育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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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规范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4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区人社局关于曾都区事业单位岗位变动和聘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曾人社2014〕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7月1日及以后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聘用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竞聘专业技术411级岗位时,必须逐级晋升,即在下一个等级岗位上聘用满一个周期(三年),才能参加上一个等级的岗位竞聘。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聘用到相应等级。

(二)管理岗位人员

管理岗位人员按照2022年3月曾都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员等级晋升工作会议精神执行。

(三)工勤技能人员

工勤岗位人员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竞聘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竞聘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特殊情形人员

1.根据鄂发〔2018〕23号和鄂人社发〔2017〕48号文件精神,对于获得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省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百千万工程或省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省特级教师、国家“”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湖北名师、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以及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经核准后可不占相对应的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数予以聘用。其岗位聘用、晋升,按规定的岗位条件和聘用程序实施。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精神,取得“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可聘任到乡村中小学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3.符合竞聘资格的援藏援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由相关单位写出专题报告,经区教育局核实后,报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聘用程序

岗位聘用以中心学校、区直学校、二级单位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所有借用人员一律回编制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参加竞聘。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监管、初审聘用结果,并集中报送区人社局审核认定。本次岗位聘用晋级人员起始时间为2022年7月,聘期为3年。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包括现状分析(核定岗位数、使用岗位数、空缺岗位数等)、聘用条件、考评细则、聘用程序、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等,经教(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二)确定空岗数。依据《2020年曾都区万店镇中心学校等26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汇总表》(曾人社函〔2020〕38号)下达的岗位数和最近一次《岗位聘用动态情况认定表》确定的聘用数,据实测算本单位各个等级的空岗数,并将空岗数在校内予以公告。

(三)确定符合晋级条件人员。根据聘用条件,确定本单位符合晋级条件的人员,并将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晋级人员。依据空岗数确定拟晋级人员,不得超岗聘用晋级人员。若符合晋升条件人数超过相对应的空岗数时,由单位组织竞聘,根据考评情况确定拟晋级人员,并将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区教育局报送聘用结果。

(五)报批聘用结果。相关表格及填表要求在组织人事与教师管理股工作群共享文件中下载,报批资料如下

1.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2份);

2.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动态情况认定汇总表》(一式3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认定明细表》(全体人员和新聘人员分别造册一式3份、不占岗位人员1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认定表》(1份)、《教育系统岗位设置人员增减情况动态表》(1份)和《减员情况登记备案表》(1份);

3.佐证材料:最近一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动态情况认定汇总表》(复印件1份)、最近一次全体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认定明细表》(复印件1份);

4.晋升专技七级、十级及起点等级的教师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及批准文件的复印件(1份);工勤人员提供《专业技术等级证》及批准文件的复印件(1份);

5.特殊情形人员聘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岗位聘用公示照片(包括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公示、聘用结果公示等,各打印1张,学校盖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稳有序推进。岗位聘用工作事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积极稳妥实施。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副主任督学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22年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守纪律规矩,公平公正操作。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政策和岗位聘用工作方案,让教职工人人知晓。工作专班根据实施方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教(职)代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真正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严禁违规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对在岗位聘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本省、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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