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2-19 09: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教育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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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局管民办学校:

经教育局研究,现将全区2024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24222日、23日。

二、督查对象:全区所有区直学校、局管民办学校,中心学校抽查两至三所学校,其余学校(幼儿园)由属地中心学校负责督查。

三、督查内容:

1.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学前按照《湖北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指南》88条,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

2.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人员不得入校,外来人员登记制度落实。

3.一键式报警器正常使用,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16个必要点位监控覆盖,视频存储90天。

4.保安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曾都区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各学校、幼儿园开学前要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和民办学校、幼儿园自聘的保安进行专题培训,严格落实保安双人值班制,门卫室安装360度摄像头,门卫室外设置物品寄存箱,学生、幼儿严禁进入门卫室,安保器材8件套配备齐全、熟练使用、能发挥作用。

5.驻校民警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示,落实护学岗,组织护校队开展校园及周边常规巡逻。

6.巩固教学区与住宅区物理隔离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7.开学前各学校要对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开展全面排查,报请属地及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综合治理行动,为春季开学创设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8.关爱学生。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对学生开展一次电话家访,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困难困惑,进行心理疏导,严禁在开学前督促学生完成寒假作业。

9.摸排接送学生上下学非法车辆,向属地派出所报送非法车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车及交通安全检查与整治。

10.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常规,开展晨午晚检,病情追踪,落实疫情报告等制度。

11.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2.食堂、超市食品安全情况。

13.“立即行动、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14.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四、分组安排:

第一组

长: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

员: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督查单位:淅河、府河、西城区二中、区一幼、白云湖学校、编钟中学、铁路小学、特校、兴汉东学校、白云双语学校、弘升职高

第二组

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

员: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督查单位:万店、东城南郊、实验中学东关学校、铁树学校、两水学校、编钟小学、市外国语学校、东关外国语学校机电工程学校

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

员: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督查单位:何店、洛阳、北郊、区一中、实验小学、文峰学校、五丰学校鹿鹤小学、清河路学校、南山叠翠幼儿园、金太阳学校阳光学校

五、工作要求

督查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局将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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