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局管民办学校:
经教育局研究,现将全区2024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24年2月22日、23日。
二、督查对象:全区所有区直学校、局管民办学校,中心学校抽查两至三所学校,其余学校(幼儿园)由属地中心学校负责督查。
三、督查内容:
1.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学前按照《湖北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指南》88条,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
2.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人员不得入校,外来人员登记制度落实。
3.一键式报警器正常使用,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16个必要点位监控覆盖,视频存储90天。
4.保安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曾都区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各学校、幼儿园开学前要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和民办学校、幼儿园自聘的保安进行专题培训,严格落实保安双人值班制,门卫室安装360度摄像头,门卫室外设置物品寄存箱,学生、幼儿严禁进入门卫室,安保器材8件套配备齐全、熟练使用、能发挥作用。
5.驻校民警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示,落实护学岗,组织护校队开展校园及周边常规巡逻。
6.巩固教学区与住宅区物理隔离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7.开学前各学校要对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开展全面排查,报请属地及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综合治理行动,为春季开学创设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8.关爱学生。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对学生开展一次电话家访,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困难困惑,进行心理疏导,严禁在开学前督促学生完成寒假作业。
9.摸排接送学生上下学非法车辆,向属地派出所报送非法车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车及交通安全检查与整治。
10.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常规,开展晨午晚检,病情追踪,落实疫情报告等制度。
11.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2.食堂、超市食品安全情况。
13.“立即行动、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14.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四、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
成 员: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督查单位:淅河、府河、西城、区二中、区一幼、白云湖学校、编钟中学、铁路小学、特校、兴汉东学校、白云双语学校、弘升职高
第二组
组 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
成 员: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督查单位:万店、东城、南郊、实验中学、东关学校、铁树学校、两水学校、编钟小学、市外国语学校、东关外国语学校、机电工程学校
第三组
组 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
成 员: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督查单位:何店、洛阳、北郊、区一中、实验小学、文峰学校、五丰学校、鹿鹤小学、清河路学校、南山叠翠幼儿园、金太阳学校、阳光学校
五、工作要求
各督查组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教育局将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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