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湖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密切配合,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报名、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个人意见等程序,确定了曾都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51名(排序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区司法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联系地址:曾都区大北街16号(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202室)
联系电话: 0722-3336978
联系人:侯静
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
2024年5月6日
附:曾都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51名,排序不分先后)
张刚 张娉(女) 刘建苏(女) 吴军校 蒋晓琼(女) 张玉(女)蒋雷雷 张艳(女) 任荣(女) 马露(女) 陈照丽(女)宋涛
贺秀秀(女) 周海波 刘金峰 邹付庭 王芳(女) 杨琳琳(女) 卢明 马全运 金玲(女) 刘柳(女) 张丽莉(女) 叶晓慧(女)
刘玲玲(女) 王艳林(女) 邱静(女) 李科 杨香丽(女)
金雷 刘春梅(女) 梅在德 梁丹(女) 万琨(女) 黄盼盼(女)
邓勇(女) 罗璇(女) 吴丹丹(女) 何海霞(女) 周山
陈君(女) 冯成 夏文静(女) 叶银品 叶晨(女) 张芬芬(女) 田晓云(女) 包益树 王慧(女) 魏敏(女) 聂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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