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内容公示
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产(商)品监督抽查工作,并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后处理工作。
二、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
三、对举报投诉、上级交办、日常执法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实施监督检查。
四、对我区重点支柱产业(专用汽车)开展以委托检验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五、严格实行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手段的监管方式。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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