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经研究,拟调整补充曾都区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就开展安全生产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行业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工贸、电力、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消防、油气管线、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应急救援、安全宣传教育等。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自愿从事专家服务工作,主动接受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派任务;
(二)熟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三)具备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等资质,在相关行业领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
(四)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五)安全评价机构人员和在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进入专家库。
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对照专家基本条件,填写《随州市曾都区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加盖公章),并出具推荐意见,拟推荐的专家签署专家承诺书后,向区应急管理局推荐。
2.个人自荐:个人自荐专家填写《随州市曾都区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签署专家承诺书,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
3.审核:区应急管理局从推荐的名单中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专家聘任证书,纳入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并予以公示。
四、需报送的材料
拟推荐专家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两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及电子版。
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随州市曾都区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周杰、黄梦雪,联系方式:3245026,邮箱:1297714290@qq.com。
附件:1.随州市曾都区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2.专家承诺书
随州市曾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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