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 发布时间:2023-02-13 14:27
  • 信息来源:曾都区城市执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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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安委会《关于印发曾都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曾安〔20221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城市管理领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重点

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推进国务院安委会来随督导检查和省安委会两轮综合督查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立即动员部署(2023年1月10日前)。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要迅速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责任到人,扎实推动我局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认真排查整治(2023年111日-3月)。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措施、省安委会20条办法和市安委会75条、区安委会74条任务分解有关要求,结合三年行动总结收官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驻点帮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开展全面检查、立查立改。

(三)严格督导检查(不定期)。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要组织工作专班,盯紧看牢城市管理领域的重点部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帮助解决重难点问题。专项行动期间,抽查检查原则上不少于2次。市政园林股将会同督查考评股开展督导检查,将检查情况纳入全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要在近期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带头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有效传导工作压力。

(二)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园林股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要实行挂图作战,落实“清单管理、办结销号、打分排队、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总结评估、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注重总结提炼,按时报送材料。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于每月15日前向市政园林股报送当月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汇总表,市政园林股2023年3月31日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洁,电话3239690,邮箱:574570508@qq.com

  

附件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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