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教育局实行告知承诺式、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发布时间:2024-05-09 11:19
  • 信息来源:曾都区教育局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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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教育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承诺方式

告知承诺替代的具体材料及要求

备注

1

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部分材料告知承诺

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后,部门即给予办理,无需再提交证明。

曾都区教育局实行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实施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材料

备注

1

曾都区教育局

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片相同

2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3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居住证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仅用于区分是否属于权限内受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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