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3-18 15:07
  • 信息来源:曾都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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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先行区建设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将派出3个巡察组,于319日开始,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和湖泊局等11家区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三届曾都区委第五轮巡察(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等,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重要岗位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巡察。信访电话:19371739611;电子邮箱:zengduxuncha1@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区水利和湖泊局开展巡察。信访电话:19371739211;电子邮箱:zengduxuncha2@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巡察。信访电话:19371739311;电子邮箱:zengduxuncha3@163.com

区委巡察办在办公楼大门口设立了三届曾都区委巡察信访信箱,来信请寄:随州市沿河大道校场巷1曾都区委巡察办,邮政编码:441300;各巡察组信访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指定地点;来访接待地点设在区委各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419日。

特此公告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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