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03-30 10:14
  • 信息来源: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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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信息公开检查情况。1-3月,检查了36个单位负责的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全区主动公开信息2222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件4件,已全部完成答复。

问政互动办理情况1-3月,共6个部门受理问政信件13件,回复13件,办结率100%,其中投诉类7件,建议类6件。办理信件数量较多的部门是区教育局(6件)

)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3月上旬,检查了辖区运行中的14家政务微信、1家政务微博、1家政务抖音,其中有5家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具体问题详见附件1

二、存在主要问题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未严格落实。万店镇、何店镇、府河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南郊街道、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林业局23家单位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稿件中存在严重表述错误(具体问题详见附件2)。

(二)内容更新不及时。万店镇区乡村振兴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问题(具体问题详见附件2)。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不规范。在对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发现共有15处错敏信息,部分单位信息先审后发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内容审核发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作为区政府网站内容的保障主体,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应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公开,在予以公开的同时,要对居民身份证、联系方式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防止泄露个人信息。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经常性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加固改造,公开内容不涉密、无严重表述性错误等问题,确保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各单位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应向区政府办备案,不得在未报备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办账号。政务新媒体名称、账号主体等基本信息发生改变的,要及时在全国、湖北省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更新。

(三)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定时关注区政府网站问政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的情况,及时回复网民留言,提高留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日常管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务必确保答复文书的正式性和严肃性。

(五)强化自查整改落实。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加强整改,于2023年47日前完成整改并做好复核工作,并将整改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2023412日前报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张艳艳

联系电话:3257066

    箱:zdqzsj@zengdu.gov.cn。

附件:1.检查政务新媒体发现的问题清单

      2.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发现的问题清单

2023年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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