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区长何胜主持召开区政府四届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会议上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新修订的《条例》为新时代民办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曾都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始终坚持教育公益性。民办学校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人社、市场监管和民政等部门要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坚决斩断公立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之间不合理的利益链条,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各归其位,不断优化区域教育发展生态。(二)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全面对标《条例》相关要求,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尊重民办教育机构的平等法律地位,规范民办学招生、收费、办学等行为,尤其要健全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监管机制等,坚决防止通过兼并收购、关联交易和协议控制等方式操控非营利性学校获利的行为,严厉打击以“办学、招生”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三)提升教育公共服务品质。着眼民办教育长远发展,保护和激励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办学积极性,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大力支持,协助打造民办“品质教育”。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以教联体建设为抓手,整合全区教育资源,系统推进城区各校之间、城乡之间优质教育资源互通共享,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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