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受区长何胜委托,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永华主持召开区政府四届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会议上学习了《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刚性约束,对全区管好用好“家底”、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廉政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摸底工作,切实盘活用好国有资产。二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要建立国有资产统一调剂机制,合理配置资源;要严守底线,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监管;要把好国有资产处置关口,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三是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区财政局牵头抓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积极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宣传解读、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审计局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学习、抓好落实。区政府将专题研究调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了《曾都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订稿)》《中迪(湖北)氢能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送审稿)》和《中晟项目投资协议(送审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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