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纯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庙台子遗址(叶家山墓地)土地流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结合会办单位区财政局、淅河镇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前区级财政承受能力及文物保护实际需要,本年度庙台子遗址(叶家山墓地)的土地流转经费暂时由区旅游和文物发展中心先行保障,确保相关费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同时,计划在编制下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时,申请将该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进,积极争取区级财政支持,切实推动庙台子遗址(叶家山墓地)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文物事业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曾都文物保护大发展大繁荣。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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