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09-28 15:23
  • 信息来源:曾都区消防大队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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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代表:

(或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澳门街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组建专班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4月20日,区消防大队组建专班深入澳门街小区进行检查、指导,现场检查发现澳门街小区确实存在提案中反映的消防设施老化、损坏,消防栓供水得不到有效保证等问题,但由于历史遗留、物业公司更换等原因,暂时无法落实整改资金,无法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经和反映该情况的人大代表高艳以及澳门街小区所在的舜井社区沟通,他们反映此问题,主要是争取属地政府重视,争取整改资金,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因整改资金未落实,导致消防安全隐患未能有效整改。

二、存在的困难

目前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存在的主要困难是整改资金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七)项、《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八条第(十)项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对社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消防大队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检查、指导、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前期,消防大队已主动和区政府政务督查室汇报、沟通有关事项,但由于该小区属市住建部门管辖,区住建部门无法帮助协调解决整改资金问题

三、工作建议

建议舜井小区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向属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争取整改资金落实,或积极报告争取将该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的同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后期,消防大队将定期前往指导、跟踪、督办,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力争早日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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