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夜间”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